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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闆被判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
本報訊(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湯洋)15歲男孩在饅頭店打工時,因設備漏電觸電身亡。
昨日,大東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發佈此案判決結果,饅頭店老闆張某被判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,被免予刑事處罰。
今年5月末,在沈陽市大東區一家饅頭店內,張某作為該店負責人沒有嚴格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,及時消除事故隱患,致使該店工人陳某在操作鍋爐鼓風機時,因設備漏電而觸電身亡。案發後,張某主動賠償陳某家屬經濟損失25萬元,
法院認為,張某所經營的場所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,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,致一人死亡,其行為已構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,依法應予懲處。鑒於張某如實供述罪行,並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,酌情從輕處罰。 (原標題:15歲男孩打工觸電身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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